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新北一名曾任職高階軍官的黃姓女子控訴,結婚7年以來,吳姓丈夫不僅有暴力行為,還和一名花姓保險業務員搞外遇,兩人高調放閃這段不倫戀,不僅把親暱合照印在馬克杯上、還共同租屋築愛巢,導致正宮黃女壓力過大,最後切除子宮和輸卵管,小三因此被判賠60萬元。
▲丈夫出軌多年,正宮不堪壓力切除子宮。(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正宮黃女指出,丈夫自婚後第7年開始,就常和花女上汽車旅館、出國旅遊,私下甚至還送高級項鍊當訂情之物,兩人不僅拿著項鍊臉貼臉摟肩拍照,並將合照印在馬克杯上,甚至還在陽明山上租屋共築愛巢,高度放閃這段不倫戀。
丈夫一連串的出軌行為讓黃女深受打擊,在長期壓力之下,她罹患了子宮內膜異位瘤,不得不切除子宮、輸卵管,被國軍認定為二等殘,無法繼續工作,黃女因此憤而提告求償。
只不過花女卻否認這段感情,表示兩人一起出國是為了拜訪客戶,把合照印馬克杯上則是出於「社交禮儀」,並強調自己是獨居並非小三,也沒有破壞黃女的婚姻。
但法官審理認為,若只是要單純拍照,根本不需要臉貼臉摟肩,而且贈送項鍊、杯子印製照片等行為,已超出一般業務和客戶的互動關係,加上兩人租屋處的房東也表示「我剛開始還以為他們是夫妻」,顯然兩人間有不正當交往,考量到黃女被丈夫背叛又要扶養小孩,造成精神上的傷害恐不小,因此判處花女需賠償60萬元,全案確定。(編輯:鄭餘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