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狠心飼主!趁紅燈「趕狗下車」棄養 民眾傻眼:怎能丟下呢

記者徐詩涵、黃國瑞/宜蘭報導

7日晚間8時多,在宜蘭的舊城南路和中山路口,民眾目擊休旅車車主,趁紅燈的時候,將駕駛座的車門打開,把一隻米克斯趕出車外,接著快速行駛離去,這段疑似棄養的過程,全被後方車主拍了下來,承辦人員表示不管是不是棄養,這種行為都已經違法,也希望能找到這隻被棄養的狗狗,帶回所內先行安置。

▲一台休旅車在停紅綠燈時,丟下一隻米克斯離去。(圖/簡佑勳提供)

紅綠燈路口亮起紅燈,左方駕駛座的車門突然打開,一隻米克斯就這樣被趕下車。

7日晚間8時多,在宜蘭的舊城南路和中山路口,一名休旅車車主趁紅燈的時候,將駕駛座的車門打開,把一隻米克斯趕出車外,接著卻快速行駛離去。

民眾:「很不好啊,因為這種新聞太多太多了,你這樣養到一半就丟棄,太多這種的了,這邊車流量那麼多。」

▲民眾表示,養到一半就丟棄,這種事情太多了。

米克斯被趕下車後,看起來十分的無助,一直在休旅車附近徘徊不願離開。從駕駛座繞到車子右邊,東張西望的模樣,看來似乎還不知道發生什麼事。

車主丟下狗狗後就沒有再開車門,綠燈一亮就開車揚長而去,狗狗立刻追著休旅車拚命的跑呀跑,旁邊的摩托車呼嘯而過,場面驚險,無奈最後仍追不上休旅車。

民眾:「杜杜你看哥哥這邊。既然跟狗相處一陣子都有感情,怎麼把他丟下呢?我覺得他應該不是主人吧。」

這段疑似棄養的過程,全被後方行車紀錄器拍了下來,影片PO上網引發2000多則的關注,讓愛狗人士們相當不捨。

▲米克斯被丟下車。(圖/簡佑勳提供)

動植物防疫所第一股股長劉必揚:「依動物保護法第29條,對他處3萬到15萬的罰款。直接棄牠於不顧,有可能車陣危險,都已經違反動物保護法相關法條。」

▲劉必揚表示,依動物保護法第29條,可處3萬到15萬的罰款。

不管是不是棄養,行為都已經違法。不過這隻被棄養的狗狗,至今都還沒找到,令人擔憂。

三立新聞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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