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2年前,新竹市一名無照保母抱著「滿頭血」的3歲男童到醫院救治,但男童傷重難癒已成植物人,經醫師研判,男童的傷屬極大力量導致,檢警鎖定保母涉有重嫌,依重傷害罪起訴。新竹地院認為,因為沒有積極證據證明男童的傷勢是保母所為,因此變更起訴法條,改依業務過失致人重傷害罪,判處2年,檢方不服上訴,高等法院今(9)日仍將保母判處2年。可上訴。
2017年7月26日,無照的28歲楊姓保母,抱著滿頭血、已昏迷的趙姓男童送醫急救,醫師診斷,男童不明原因受有外傷性腦膜下出血,全身多處擦傷挫傷,經搶救雖成功救回一命,但卻成了植物人。
檢警前往蒐證,在2樓房間找到沾滿男童血跡的上衣、棉被、枕頭等,床墊旁牆面還有一大片血跡,認定楊姓保母涉有重嫌。楊女雖坦承疏失,但否認施虐,辯稱男童在彈簧床上玩耍,不慎跌落地面流鼻血,緊接著就意識不清,並非她毆打所致;不過,檢方仍認定,楊姓保母因不耐男童吵鬧,涉抓男童撞地、撞牆,並毆打,依種傷害罪起訴她。
▲男童衣物上滿是血痕。(圖/資料照片)
一審認定,男童的受傷經過,沒有證據佐證是楊女造成,變更起訴法條,改依業務過失致重傷害罪,判刑2年。檢方不服判決提上訴,二審仍將保母判處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