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啓明/新北報導
新北市一名已婚陳姓男子,去年7月間被老婆發現,行車紀錄器錄到「啾啾」的鹹濕親吻聲,老公甚至還問車上的劉姓女子:「要不要當小孩的媽?」,陳妻懷疑兩人搞車震,憤而怒告老公與劉女通姦。新北地檢署審理後,因只有陳妻所提供的聲音證據,無法直接推斷兩人有發生性行為,且事後陳妻已對老公撤告,因此認定通姦罪名不足,今予以陳男、劉女處分不起訴。
▲陳妻發現老公行車紀錄器上有親吻聲,怒告兩人通姦。(圖/示意圖 資料畫面)
不起訴書指出,去年7月間,陳妻懷疑老公外遇,檢查老公的行車紀錄器發現,竟有老公與劉女「啾啾」的親吻聲,老公甚至還問劉女「要不要當小孩的媽?」,陳妻懷疑兩人在車震,憤而提告對兩人提告通姦。
檢察官庭訊時,劉女供稱,認識陳男兩個月,他開車載過她回家2、3次,兩人並無交往與發生關係,只是單純好友有而已;劉男到案後,辯詞也與劉女一致,否認兩人有姦情。
檢察官審理後認為,陳妻雖有提出錄音證據,但無法推斷兩人有發生性行為,且事後陳妻已對老公撤告,因此認定通姦罪名不足,今予以陳男、劉女處分不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