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停車管理工程處主秘張仲杰今天說,即日起開始拖吊移置「久占停車格為車輛」,已拖吊移置22輛汽機車,其中一輛汽車停放時間超過5個月,欠費累積新台幣8萬餘元。
▲台北市停車管理工程處展開拖吊移置「久占停車格位車輛」,其中一輛停在西寧南路停車格上的汽車,停車時間超過5個月,累積欠費達新台幣8萬餘元,為停最久的一輛汽車。(圖/中央社)
張仲杰表示,停管處5月底公布「台北市處理妨礙道路交通及久停公有停車場車輛自治條例」,車輛停放時間從6月1日起計算30天,7月1日通知40輛汽機車,今天開始進行拖吊移置,共22輛。
其中,停在西寧南路停車格上的一輛汽車,停車時間超過5個月,累積欠費達8萬餘元,為停最久的一輛汽車。張仲杰說,期間停管處不斷以雙掛號通知車主繳納欠款,皆無回應,因而拖吊,後續將查明車輛所有人,並通知15日內領回,若屆時不領回,公告3個月後進行拍賣。
而停在開封街二段的一輛機車停放139天,欠費累積達3405元,是停最久的一輛機車。
他說,車輛停在停車格上超過30天且未繳費,就算久占停車格,在自治條例未上路前,僅能催繳與追繳欠費,自治條例施行後,就可引用法源拖吊移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