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中心/綜合報導
前新北市議員李婉鈺前年11月,深夜跑到前立委張碩文住處狂按門鈴,更驚動了警方,與李婉鈺發生激烈衝突。該案經過台北地院審理後,昨(17)日依強制未遂罪判處李婉鈺拘役20日,妨害公務判處4月,可易科罰金。對此,李婉鈺今日深夜在臉書發文,表明「老娘絕不付一毛錢」,更聲稱要組織「被惡警檢迫害聯盟」,表示被抓去關也不怕。
▲李婉鈺深夜跑到張碩文住處狂按電鈴,令張家人及鄰居相當困擾。(圖/資料照)
前新北市議員李婉鈺從政以來,曾因喝酒鬧事登上新聞版面,還與網紅「館長」陳之漢互槓,爭議事件不斷。2017年11月29日凌晨更因失控前往前立委張碩文住處,狂按電鈴長達15分鐘,驚動警方,與大安分局兩名員警發生肢體衝突,更讓鄰居不堪其擾,涉強制未遂、妨害公務等罪。
▲員警前來處理,與李婉鈺爆發肢體衝突。(圖/資料照)
台北地方法院認為,張碩文妻子雖然知道李婉鈺就在門外按鈴、敲門,是為了找張碩文,但自始自終都無意幫她開門,或告知老公行蹤。然而,李婉鈺卻在門外按鈴長達15分鐘,企圖影響張妻的自由意志,構成強制未遂罪。
法官更指出,李婉鈺案發時是新北市議員,不但未做表率,還不理性與民眾發生爭執,甚至搶員警的密錄器,賞員警巴掌,以「穿著制服的流氓」辱罵員警,影響警方執行公權力。法官考量該案對國家法治、社會整體秩序造成的震撼與破壞,一時難以平復。最後,法官依強制未遂罪判處李婉鈺拘役20日,妨害公務則判處4個月,雖然都可易科罰金、可上訴,但不予緩刑。
▲李婉鈺發文。(圖/翻攝自李婉鈺的園地臉書)
對此,李婉鈺今日深夜在臉書發文,「我要組織一個『被惡警檢迫害聯盟』!老娘絕不付一毛錢,我被摸胸部被打還要被判刑,我現在是在無法治的共產國家嗎。」她還在留言區表明,「就去關!老娘為了抵抗惡檢警沒在怕」,明顯對判決感到相當不滿。(編輯:廖俐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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