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游承霖/花蓮報導
花蓮一名葉姓男子,去年9月間,不滿家中飼養的虎斑幼犬偷喝他的奶茶,盛怒之下,竟將幼犬抓起來摔在地上,導致幼犬左後肢股骨遠側端生長板骨折,造成永久性殘疾;花蓮地院法官認為葉男坦承犯行,依違反動物保護法,判拘役40日,合併罰款20萬元,拘役如易科罰金、罰金如易服勞役,都是以1000元折算一日。
判決指出,葉男去年9月4日下午1時許,因看到家中飼養的虎斑幼犬喝他的奶茶,一時氣憤,就將幼犬抓起重重摔落在地上,導致幼犬左後肢股骨遠側端生長板骨折,造成幼犬左後腳永久性殘疾,花蓮縣動植物防疫所獲報後,會同警方偵辦,將葉男移送花蓮地檢署,檢方偵結依違反動保法將葉男提起公訴。
花蓮地院法官認為,葉男坦承犯行,且雙方合意,因此由檢察官聲請改依協商程序而為判決,依違反動保法判他拘役40日併科罰金20萬元,拘役如易科罰金、罰金如易服勞役,都是以1000元折算一日。
▲花蓮地院依違反動保法,判葉男拘役40日併科罰金20萬元。(圖/翻攝自Google地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