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縣芳苑鄉等南彰化多處農田遭人傾倒污泥散發惡臭,檢警追查是食品加工污泥,屬得再利用事業廢棄物卻遭任意棄置,搜索後羈押4名業者與地主,估算不法獲利約新台幣3億元。
▲彰化多處農田遭人傾倒污泥。(圖/中央社)
彰化地方檢察署獲報,芳苑鄉等多處農地遭人堆置大量不明廢棄物,滲出黑水並散發惡臭,因此指派檢察官劉智偉、姚玎霖指揮彰化縣警察局芳苑分局等單位偵辦,經數月追查,發現廢棄物是食品飲料業者產生的「食品加工污泥」,屬得再利用的事業廢棄物。
但檢、警追查發現,業者疑為節省成本,這些事業廢棄物未實際進入再利用業者,就遭清運業者任意棄置到願意配合的農田,傾倒地點遍及彰化及南部地區,彰化地檢署、彰化縣警察局會同環保及國稅單位18日搜索5處地點,並傳喚相關人等10多名。
檢察官訊問後,認為案件涉及廢棄物清理法第46條非法處理廢棄物、第48條申報不實等罪嫌,將其中4名被告諭知交保新台幣3萬元到6萬元不等;另外;吳姓及陳姓再利用業者、張姓清運業者、陳姓地主因犯罪嫌疑重大,檢方認為有湮滅、偽造、變造證據、勾串共犯或證人之虞,向彰化地方法院聲請羈押禁見,法官昨天晚間裁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