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台北市一名42歲潘姓男子透過網路,認識了39歲的張姓女子,兩人各自隱瞞已婚身分陷入熱戀,不僅發生多次性關係,還互傳鹹濕訊息說想體驗「大怒神體位」。後來雙方揭穿彼此身分鬧翻,潘男隨後發現有不明人士盜用他的名義在臉書發文自白「得了性病」,認為很可能是張女與其丈夫在搞鬼,決定大打法律戰,但檢方卻以無積極證據為由,已予不起訴處分。
▲男偽裝單身床戰人妻。(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潘男與張女自2014年9月發展這段不倫戀,期間至少偷情15次,由於雙方各自隱瞞已婚身分,因此真相被揭穿後非常難堪,鬧到最後甚至反目成仇。潘男嚥不下這口氣,直接跑去跟張女丈夫坦白自己就是小王,還秀出兩人先前在手機的鹹濕對話,包括「背後,大怒神」、「老爺…我想要」、「一直都濕濕的」、「弄死夫人」等煽情字句。
潘男原本打算以此報復對方,結果反被提告妨害家庭,判處4個月有期徒刑,易科罰金12萬元定讞。但這場糾葛還沒有結束,因為他後來於2017年3月,發現有不明人士冒用他的名義在臉書發文自白「我很爛,我欺騙感情,還得了性病」,懷疑是張女與其丈夫在搞鬼,憤而提告妨害電腦使用罪。
對此,台北地檢署調查後認為,潘男並沒有積極證據可以證明,這些臉書帳號是由張女與其丈夫所創建,因此認定不構成妨害電腦使用罪,予以兩人不起訴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