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高雄市某醫院的謝姓醫事放射師,假借拍攝足踝部X光片的機會,趁著女病患剛做完手術、麻藥還沒消退,就將手伸進她的手術服內數度摸胸猥褻,讓女病患內心留下陰影,在病房內淚崩。事後,謝姓放射師還辯稱此舉是為了「幫忙喬位」,遭法院判刑6個月,得易科罰金18萬元;民事部分則判謝男、醫院連帶賠償15萬元,可上訴。
▲女病患麻藥還沒退,竟被放射師摸胸猥褻。(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判決書指出,女病患控訴,她在2016年4月剛動完足部手術,術後馬上進行足踝部X光檢視狀況,沒想到謝姓放射師趁著她麻藥尚未完全消退,以「喬位置」、「檢查金屬物」為由,多次把手伸進手術服內觸摸胸部上緣,接著還由下往上托起、包覆,不是只有輕碰而已。
女病患表示,因為相信放射師的專業、加上自己也不清楚要拍攝的部位,所以當下並沒有制止對方,直到出了放射室才跟父親確認拍攝部位,當父親回應「腳踝骨折,當然是照腳」,她才意識到自己慘遭姓騷擾,在病房內不斷哭泣。而父親得知事情的來龍去脈後氣炸,立刻決定報警提告求償。
雖然謝男否認罪行,強調自己誤以為對方要拍攝胸部X光,後來見檢查單上面是寫腳部X光,才會出手協助,幫忙麻藥未退的女病患挪動位置。只不過法官不相信他的說詞,認定他對受照護之人利用機會猥褻罪,判處6個月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18萬元。至於民事求償部分,則判謝男、醫院應連帶賠償15萬元,仍可上訴。(編輯:鄭餘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