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中心/綜合報導
大巨蛋案爭議不斷,台北市長除了一度氣到血壓飆升、中止開會吃降血壓藥外,更直接用「無法無天」四個字來形容,表示大巨蛋「從頭到尾都是問題」;只是市長氣得發火,遠雄卻相當淡定,除了表示蓋大巨蛋並非無政府的獨大外,更強調「一切依照合約與需知進行」。但,大巨蛋真的一切都合法嗎?柯P真的找不到法條、真的束手無策嗎?市民監督非假的,繼有網友一一分析BOT合約,揭露了所謂的條款「恐怖內幕」。
▼台北市長柯文哲
(圖/台北市政府提供)
遠雄一再強調大巨蛋一路走來都合法,竟然依法行事,那為什麼市長柯文哲會如此大動肝火呢?以下就有網友針對遠雄這份大巨蛋合約分析,點出五大點具爭議處,要大家一起明察秋毫。
以下為PTT上網友對於遠雄大巨蛋合約的分析:
其實大巨蛋的原始合約草案一開始是比較嚴謹的條件限制
(畢竟是市政府的公共重大建設)
但在最終版遠雄大巨蛋合約
內容遭到大幅度更動
多項原本嚴苛的限制條件均遭放寬
讓我們看看裡面的一些恐怖內容條文吧
更改內容條文一
(圖/網友dk40提供)
原始合約和遠雄合約對照
原本市政府沒有允許遠雄可以出租轉讓
但最後變成可以出租轉讓?
讓遠雄可以再利用大巨蛋的地上物對外出租轉讓
爽爽賺別人的錢自己在當個包租公
更改內容條文二
(圖/網友dk40提供)
如果大巨蛋的虧損,遠雄的商業設施所賺的錢必須補貼
這也是BOT原始目的
但這個重要的條文被刪除!!
即使大巨蛋虧錢
遠雄商場賺飽飽
也不會去補貼破損的蛋
更改內容條文三
(圖/網友dk40提供)
原本轉投資(拿原本的錢投資營業外項目)應經北市府同意
改成遠雄自訂轉投資規則
遠雄轉投資的辦法和金額上限
都是由遠雄自己訂定,市政府無從參與
依據遠雄大巨蛋之公司章程第六條
『本公司得應業務及轉投資之需要,辦理與公司業務有關之相互保證業務。轉投資總額,不受公司法第十三條有關轉投資不得超過實收股本百分之四十之限制。』
對此,網友也擔心,如果遠雄偷偷設一個子公司,再用自定的轉投資方式,用子公司掏空大巨蛋的話,市政府將求償無門!!加上條文第二點的刪除,台北市政府根本沒法監督遠雄把錢搬去哪裡!!
更改內容條文四
(圖/網友dk40提供)
原本因遠雄違約而解約的話
北市府可選擇買下來或要求遠雄拆蛋還地
但BOT合約修改第二款之條文
其內容嚴重損害市政府權益:
1. 大巨蛋營運前
「如甲方認為乙方之資產不符本計劃所需,得不予收買而限期乙方移除。」
還沒蓋好開始營運之前我可以選擇叫你拆屋還地
或是放你一馬跟你買下半成品!
2. 大巨蛋營運後,
除「乙方資產已不堪使用,或不符甲方之使用需求,無法達成本計劃營
運之目的時,甲方得不予收買而限期乙方移除」
因此最後市政府必定須以鑑價結果收買遠雄的破蛋(天阿)
就是說原本大巨蛋基礎架構為市政府先期評估時所規劃
遠雄只是依照原本的規劃把商場變得更大而已
所以除非大巨蛋垮掉,商場爛掉
否則市政府都無法認定遠雄的資產符不符合巨蛋的需要
這個時候市政府就一定要買下....(就像高鐵)
太複雜嗎?
再簡單來說
這就是『保證收購條款』啦!!!
公告招標的時候沒有喔!
公告招標的時候沒有喔!
公告招標的時候沒有喔!
就是如遠雄因為違約而解約,遠雄的資產如果還能用
市政府就一定要買下來
遠雄就算違約被解約怎麼樣都不虧錢
如果未來經濟大壞或原物料價格飆漲
遠雄直接給你擺爛解約
市政府將被迫買下所有建物 *.*
需要多少預算?誰來營運?
時機好的時候遠雄拼命賺
時機不好的時候遠雄只要故意違約就可以把所有資產建物賣給市政府
這是什麼樣的不平等條款?!
因此合約條文的修改
將致使市政府和市民陷入無邊困境
嚴重損害政府與市民權益
絕對不符公共利益 !!!!
又換句話說
如果公告招標的時候有『保證收購條款』
會只有遠雄一家以零權利金來投標嗎?
更改內容條文五
(圖/網友dk40提供)
北市府與遠雄簽訂的大巨蛋BOT合約
大幅降低遠雄違約之罰款金額與罰款上限
遠雄於簽約後已違約多次
北市府於議約階段無故降低遠雄之罰款金額與罰款上限
已致使遠雄每日原應繳交之10萬罰款降低為5萬!!
罰款上限由900萬元降低為300萬元!!
降低罰款圖利遠雄之罪行已成事實!!!
近期遠雄因工程嚴重延宕再度違約
但北市府並未依照監察院糾正內容
重新與遠雄議定合法的契約
罰款方式仍採遭違法調降之罰款金額來執行!
圖利遠雄之行徑持續發生中.....
以上這些恐怖的合約內容
都還不只其中這五項
而這些條約修改的過程中,其實已經明顯違法了
讓我們看看國內法規
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和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施行細則
(圖/網友dk40提供)
(圖/網友dk40提供)
裡面的很重要的原則就是
必須符合公共利益!!
前面合約都明顯得點出
這是一個離譜的合約 市府賠錢 遠雄穩賺的割地條款
但既然原本合約是嚴謹的
怎麼會變成讓柯P吐血 市民尖叫的割地條約呢??
(圖/網友dk40提供)
其實我們真的都不知道 一切都是 黑箱 黑箱 在黑箱.....
在合約簽定前,遠雄和市政府的11次議約會議
會議紀錄均未公開
據了解連監察院都無法取得!!(趕快廢掉啦!!)
究竟這11次議約會議中
議定修改大巨蛋BOT合約的條文的依據與原因為何?
議約不就是:
我給你一個好處,你還我一個甜頭嗎?
怎麼議約過程完全大幅放寬對遠雄有利的條款?
卻未有任何對北市府有利的條文修訂?
『好處換甜頭』變成『割地換苦頭』
代表市府去議約的人是腦袋有洞嗎??
第三次甄審委員會,
甄審委員看到大幅修改後的版本,
會議記錄沒有委員發言的內容,
只記載:「均予決議通過」
(圖/網友dk40提供)
沒有一位任何一位甄審委員有意見?難道全被買通了?「公開透明」在他們眼中只是一個堵住我們檢視的藉口.....事實上都是看不見的重重黑影在背後操作,真正落實和執行的也只有現在的柯P,請柯P趕快公布甄審委員會完整的會議記錄與錄音、錄影檔吧!
市長柯文哲對上大財團,氣到血壓飆升,導致「婉君(網軍)」看不下去決定來助陣,深度的分析遠雄大巨蛋合約內容,沒想到短短一天不到的時間就引發熱議,許多網友紛紛留言,表示要「幫高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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