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林盈君/新竹報導
前年間,新竹一名已婚人夫邱姓男子,結識離婚的單身女子阿鳳(化名),2人近交往發生婚外情,但之後阿鳳不想再繼續這段不倫戀,於是向邱男提出分手,卻遭對方拒絕,同年12月間,邱男約阿鳳外出談判,卻趁機將她載往宜蘭某摩鐵,硬將女方拉扯進房內,不顧阿鳳抗拒、毆打施暴性侵得逞。相隔一月後,邱男又尾隨阿鳳並擅自侵入其車內,被阿鳳兒子當場撞見,2人發生激烈扭打,邱男不敵隨即落荒而逃,阿鳳則怒對他提出告訴。法院審理後認為,邱男已坦承犯行,也賠償30萬元與女方和解,阿鳳也親自出庭原諒邱男,認為其所涉犯情輕法重,因此依強制性交罪判1年8個月、強制罪3個月,緩刑4年,期間保護管束。
▲男子硬拉女友上摩鐵施暴性侵挨告。(圖/示意圖/翻攝pixabay)
據判決指出,邱男於2017年結識離婚女子阿鳳,2人進而交往發生婚外情,但之後阿鳳提出分手遭邱男拒絕,同年12月間某日上午,邱男藉口邀約阿鳳外出談判分手事宜,卻趁機將她載往宜蘭某摩鐵,並將她硬拉扯進房,不顧女方意願甩巴掌、掐頸施暴,還將她用力推撞牆壁,之後硬上性侵得逞,事後阿鳳不甘受辱,到醫院驗傷並報警提告。相隔1個月後,邱男又再度尾隨阿鳳的駕車,並趁機打開車門坐進副駕駛坐,結果卻被阿鳳兒子撞見,雙方發生肢體衝突,邱男因不敵而狼狽逃離,阿鳳又加告邱男涉犯強制罪。
邱男到案後,坦承有對阿鳳施暴、毆打,並不顧女方意願性侵得逞,但表示事後以賠償女方30萬元,也獲得女方的諒解,法院審理後,審酌邱男雖因為一時衝動,未顧及女方意願進而侵犯,但考量2人曾是男女朋友,且在案發後2人還互傳訊息、相約外出用餐等等,之後阿鳳也親自到庭,當庭表示已跟邱男和解,因此法官認為,邱男的犯罪情節是情輕法重,倘若依法判刑、最低刑度量處恐太重,所以依《刑法》59條減刑,判處1年11月、緩刑4年,期間保護管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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