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秉豪、方品文/台中報導
有些民眾會利用短短幾十秒的綠燈時間,站在斑馬線上拍婚紗照、畢業照,或是舉辦快閃活動,還有住宅大樓的警衛保全,為了讓住戶的車子可以優先通行,會站到馬路上擋住車道上的車子。交通部針對這些行為做修法,最快10月上路,依照不同狀況最高可開罰6000元。
▲大樓保全跑到道路上指揮交通,影響用路人的權益。
百貨公司警衛站到馬路上指揮交通,有車子要經過,他不停揮手,示意要車子走他後面的車道,好讓停車場的車子可以順利開出來,變相擋車,這樣的行為10月份開始將被開罰。
▲在斑馬線上進行快閃活動、拍婚紗照,未來都會開罰。
還有這種站在斑馬線上跳舞、趁紅燈跑到斑馬線上拍婚紗照、把斑馬線當成工作場所的,未來都可依法開罰3000到6000元,導致人受傷死亡會再加倍處罰。
▲曾有保全跑到馬路上指揮交通,一不注意被車子撞飛。
但是像拍廣告、MV這種有事先申請的不算違規,這法令主要是用來嚇阻大樓保全,在路上指揮交通太超過的狀況,像這位老兄直接站出來擋住來車,結果一個不注意,跑回去時當場被撞。
▲現在大多數保全只會在固定的空間引導車輛行進。
物業公司經理黃家倫表示:「那我們人員的部分,會在我們行車棟距的自我空間裡面去做一個阻攔的動作,那一直到周邊的車輛都已經行駛過去了,我們才會放行我們自己的車輛。」
一般來說,住宅大樓的車道口都會有保全協助引導,大多保全看到路上有車子經過,會暫時擋下住戶,等路上沒車再指引住戶開出來。
▲大樓特勤就說,在紅線內指揮最安全。
住宅大樓特勤蔡文勇:「(站)馬路上這邊基本上就是不會,我們還是以我們的規定,就是在紅線之內。」
▲物業公司副總強調,跑出紅線指揮交通就是教育訓練不足。
物業公司副總陳璟朋指出:「他的從業人員去馬路上擋車,這個都是在教育訓練上不足的地方。」
物業公司強調,會規定保全站在紅線內,以不違反道路交通規則為主,擋車主要是擋住戶的車子。交通部10月1日新法上路,要是太盡責,擋車擋到馬路上,這種妨礙交通行為最低罰款1200元,最高可開罰2400元。(整理:實習編輯徐薰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