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位於桃園市的新屋亞洲保齡球館,昨(20)日發生大火,2位民眾被安全救出,隨後卻因爆燃,造成6名消防人員撤離不及,不幸罹難。事件發生後,隨及引起各界的討論。消防員工作權益促進會在臉書上,描述了民國93年至今,4起台灣發生消防人員因出勤罹難的事件,以及台灣消防整體生態的不足之處。
圖/翻拍自搶救消防員臉書
「消防人員的天職是搶救人民的生命及財產安全,我們須承擔災難現場極大的風險去搶救」,消防員工作權益促進會表示,為了降低風險,消防人員需要依賴事前預防、指揮戰術執行、專業人力分工、各式消防防護裝備、安全官及緊急救援組(RIT)損害管控、及事後檢討改革等等機制,如此,才能將每一位受困火場的民眾及進入火場救援的消防人員傷亡風險降至最低。
不同於國外,台灣消防人員的安危的優先次序常被擺在人民財產安全之後。「相較於國外在處理無人命傷亡可能的工廠火警時,是以消防人員安全為優先,不會貿然派遣人員進入火場而改採外圍防護防止延燒的戰術作為,這就是一停損點的消防作戰思維」。消防團隊會以專業判斷該狀況所要使用的戰術,然而,在台灣,消防團隊若因整體或人員安全的考量,採取「防禦型消防戰術」或甚至撤退,民眾、政府高層或民代往往就會出面質疑,消防人員並沒有盡力值勤。
另外,台灣消防人力不足也是火場風險始終無法降低的原因之一。依照消防署依法訂定的人力標準,全台消防人力有一半的短缺(約一萬五千名),台灣每位消防人員要負責的勤務量是美、日、香港的四倍,繁重的工作和責任導致消防人員在大量耗損體力後,無法休息,得繼續投入下一場救火的戰役,因此大幅提高了殉職的風險。
「消防人員的殉職風險與民眾生命財產安全是一體的兩面,消防人員工作權益促進會接觸各縣市政府,每每都以預算及消防署訓練能量不足來推諉,民眾生命財產安全就成為犧牲品。」消防員工作權益促進會向各縣市縣長、立委或民代喊話,期盼政府首長能大力宣導「無人命傷亡搶救之可能的火場,消防搶救人員的安危應擺在優先地位」,別讓消防單位揹著民意壓力與黑鍋,讓悲劇不要再發生。(整理:實習編輯周欣悅)
消防員工作權益促進會原文:1/23 早上九點半,桃園市政府前,要真相,要參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