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林盈君/台北報導
真是太惡劣了!去年3月間,台北一名李姓男子,透過臉書社團認識倪姓男網友,李男先是偷拍女友的私密處照片,並傳給倪男分享,之後又跟對方提議,只要支付500元「清潔費用」,就可以假扮成他跟女友嘿咻。同月的23日下午,李男涉嫌在飲料中FM2,等女友陷入昏睡後,就開門讓倪男進屋,不過當倪男準備脫去女方衣物時,女子突然驚醒並抵抗大喊。台北地院依加重強制性交未遂罪,判李男4年6月,依強制性交未遂罪,判倪男1年10月,可上訴。事後女方又申請被害犯罪補償40萬元,民事獲賠30萬元,檢方後續將向李、倪2人追討賠償金。
▲2男企圖性侵被害女子遭判刑還要賠償30萬。(圖/示意圖/翻攝pixabay)
據檢警調查,去年3月間,李男透過網路社團認識倪男,先是偷拍女友下體私密照,傳給倪男分享觀賞,之後又向對方提議,只要支付500元「清潔費」,就可以假扮成他跟女友嘿咻。同年的3月23日下午,李男事先在飲料中摻入FM2給女友喝,之後假裝跟女友一起睡午覺,等女方昏睡不醒人事後,就開門讓倪男進入屋內,當時李男還教導倪男,先在客廳內脫衣服,再進房假扮成自己,他本人則「躺在地上觀賞」倪男親吻、以下體摩蹭女友,不過當倪男準備脫去女方衣物時,女方卻突然驚醒,並用力踢腳抵抗、大喊「不要」但倪男卻仍不罷手,李男見事跡敗露,只好現身假裝喝斥,倪男隨後奪門而出,逃離現場。
事後被害女子調閱監視器,發現嫌犯竟是跟男友共謀,氣的報警提告。台北地院審理後,認為李男身為被害人男友,卻未善盡保護之責,不但私自傳送女方私密照,甚至還下藥迷昏被害人,並邀約倪男到處住性侵女方未遂,嚴重侵害被害人的性自主權和人性尊嚴。另外,倪男隨意接受網友邀約,欲性侵未遂時,又對被害人施以強制力,加上被害人拒絕和解,因此依法判李男4年6月、判倪男1年10月。事後女方申請被害犯罪補償獲賠30萬元,檢方後續將會向李、倪追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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