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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吃花蓮薯收10元?遊客怒控遭索「試吃費」 店家卻喊冤

記者呂彥、莊翔宇/花蓮報導

逛花蓮市吃花蓮薯,遊客因試吃被店家追討10塊錢試吃費,顧客和店家因此槓上。有遊客昨(5)日到花蓮火車站前名產街試吃,顧客指控店家當時明明有答應可以試吃,但是事後卻指責說一個成本要10元。開業37年的店家回應,當天只答應一開始進店裡的2位客人試吃,其他人則是自己伸手就拿來吃,而且也沒有索取試吃費,只是陳述一下成本而已!

▲花蓮一間名產店被控收取試吃費。

遭控名產店老闆娘:「來我講好,一個給你吃沒關係。」

還原當時事發經過,專賣花蓮名產的店家不管是花蓮薯還有奶油酥條,琳瑯滿目,但是有顧客爆料被收取試吃費。

他說7個人5日早上經過花蓮國聯一路上這間名產店,問問老闆可不可以試吃花蓮薯?老闆娘答應可以試吃,但他們後來沒買,到了其他家購買伴手禮。往回走經過第一間店時卻被店員叫住,問你們是台灣人嗎?還對他們之前的試吃行為有意見,還嗆都有算成本的,一個大概10塊錢,當下顧客就給了老闆50元。

▼▲顧客控試吃收費經過。

投訴人:「男生走出來就問說,你們台灣人還大陸人?然後我就很奇怪,我們說台灣人怎麼了?他就說你們知道那個試吃,不是像大賣場一樣,拿起來就可以直接吃。阿姨講20塊,同行爸爸剛好有50元,就算給你們不用找了。」

店家也在臉書上留言反擊,認為一開始進店裡的2個人有先問可不可以試吃才准許,但後面3個人「沒有詢問」,只是提醒「這不是大賣場」,店員只是說花蓮薯本錢要「10元」沒要拿試吃費。

▼▲店家臉書反擊試吃收費。

遭控名產店老闆娘:「他態度不太好,說50塊不用找閉嘴、50塊不用找閉嘴。一邊吼我孫子、一邊吼我。」

花蓮名產店因為試吃和顧客鬧得不愉快,雙方各有立場,也在網路上引發兩邊論戰。(整理:實習編輯李依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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