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亂撿別人悠遊卡得不償失!台中一名邱姓女子今年初在高鐵站的廁所內,撿到一張別人遺失的悠遊卡,由於裡面還有餘額,三天後跑到中友百貨購買一杯60元的奶茶,但其實這張悠遊卡是一名孫姓女子所持有,且悠遊卡有記名,因此循線逮到邱姓女子,她因為涉及侵占遺失物判罰3千元。
▲女子拿撿來悠遊卡購買奶茶(圖/資料照)
據了解邱姓女子是在今年1月18日,在高鐵台中烏日站廁所內,撿到孫姓女子所遺失的手機和附帶悠遊卡功能的信用卡一張,邱姓女子不敢使用手機,只敢使用悠遊卡,因此三天後拿去中友百貨購買一杯60元奶茶,由於使用後發現只剩下38元餘額,就把卡片丟掉。
原本邱姓女子認為不會被發現,但其實這張悠遊卡屬於記名的悠遊卡,遺失當下孫姓女子就已經去警局報案,因此警方一查就發現有購買紀錄,調閱監視器後找到邱姓女子,雖然邱姓女子趕緊歸還手機,但涉及侵占遺失物,除了要繳交原本的60元外,還得要判罰3000元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