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廖宜德、方品文/雲林報導
高雄市長韓國瑜夫人李佳芬娘家的祖墳,遭人檢舉涉嫌濫葬,月初在鎮公所會勘完,初步認定當初李家興建祖墳時沒向公所申請,程序上違法,會限期一個月內改善,否則最高可開罰15萬,罰款後一年如果依舊沒處理再繼續罰,由於這塊墓地不影響公共利益及安全,縣府不會強制遷葬,也被質疑每年的的罰鍰會不會變相成了租金。
拿出長尺繞著墓地周圍丈量,這是月初西螺鎮公所到場會勘這塊墓地,這裡是高雄市長韓國瑜夫人李佳芬娘家的祖墳,被民眾檢舉涉嫌濫葬,公所會勘完已經4個工作天,但目前公文還沒送達縣府。
雲林縣府民政處副處長陳良駿:「如果確實有違法的話,這個部分依照殯葬管理條例第83條的規定,我們會裁罰新台幣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的罰鍰並限期改善。」
根據了解,公所會勘完確認墳墓2000年興建時沒有向鎮公所申請,違反當時適用的《墳墓設置管理條例》,儘管法令在2012年廢止改為《殯葬管理條例》,但是同樣也有規定,私人土地或農地都不能申請土葬,當時李家也沒有補辦手續,不管新法、舊法,李家芬祖墳程序上都不符合規定,縣府將開罰3至15萬。
李佳芬叔叔李日良(2019.08.01):「孫女就已經嫁出去了,佳芬就嫁出去了跟這個事有什麼關係,現在連阿公也有事。」
▲李佳芬祖墳遭檢舉涉嫌濫葬。
幫忙看顧祖墳的是李佳芬叔叔李日良,但是向水利會承租這塊土地的是李佳芬的弟弟李明哲,至今沒有出面、電話也沒人接聽,不過縣府說李佳芬祖墳沒有妨害公共利益及安全不會強制遷葬,也就是如果李家都沒有改善,每年最高15萬的罰金被質疑似乎變相成了租金,讓李家祖墳繼續明擺著違法也沒關係。(整理:實習編輯王韻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