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林昱孜/台中報導
台中一名董姓男子透過聊天軟體認識16歲少女小可(化名),2人相談甚歡後約出見面,董男見少女「秀色可餐」,便在小可的允許下將人載回住處。男女共處一室,董男隨即將小可強壓在床並伸手摸乳,遭到反抗仍不善罷甘休,反而以嘴巴將她上衣掀開,親吻胸部並強脫小可褲子性侵得逞;此舉造成小可心靈受創,至今仍會做惡夢嚇醒,台中地院依強制性交罪判董男3年2月徒刑,全案還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107年10月,董男利用聊天軟體「探探」認識16歲少女小可,隨即提議相約見面,並騎著機車前往赴約。董男見小可頗具姿色,便提議一起前往家中聊天。兩人進門後共處一室各玩手機,但董男卻假藉借用小可手機靠近,並開始伸手摸乳愛撫。
▲少女秀色可餐遭網友性侵。(示意圖/翻攝Pixabay)
「我把手揮開叫他不要摸,因為他的腳壓著我的腳,我的腳一直掙脫,他用他兩腳壓住我的腳,不讓我反抗」,小可無力反抗,接著董男竟俯身以嘴巴將她上衣掀開,並親吻胸部,進而強脫掉小可褲子,進攻她的「下半身」,性侵得逞。
遭到董男「強行進入」的小可,身心受創夜夜驚醒,家人發現她舉止怪異,小可才坦承自己遭到性侵,進而報警。判決書指書,董男坦承犯行,也在與小可性交前,就知悉對方是未成年的高中生,因而依強制性交罪判處3年2月有期徒刑,全案還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