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拿馬前總統馬丁內利遭控任內非法監控政敵、挪用公款。當地法院今天表示,檢察官無法證明被告有犯罪事實,也無法提出證據消除法官對相關指控的疑慮,故宣判馬丁內利無罪。
▲當地法院今天表示,檢察官無法證明被告有犯罪事實,也無法提出證據消除法官對相關指控的疑慮,故宣判馬丁內利無罪。(圖/資料庫圖片)
根據法院宣讀的判決,檢察官無法證明對馬丁內利(Ricardo Martinelli)的指控,也無法消除本案法官對指控提出的「合理懷疑」,因此宣判馬丁內利無罪,並解除他禁止出境的處分。
判決一出爐,庭內的馬丁內利支持者一片歡聲鼓舞。馬丁內利對記者與支持者說:「我要謝謝我的律師群,也要謝謝巴拿馬當局。這是一場犯罪陰謀。」
馬丁內利曾控訴他的前政治盟友、上個月才卸下巴拿馬總統職位的瓦雷拉(Juan Carlos Varela),就是這場「陰謀」的幕後主使者。
今年67歲的馬丁內利,在2009至2014年擔任巴拿馬總統,遭控任內非法監控約150名的政敵、工會領袖和記者,並為此挪用公款,包括花費1300萬美元(約新台幣4億元)添購設備,但設備後來卻憑空消失。
馬丁內利2015年逃亡到美國邁阿密,直至2018年6月才被引渡回巴拿馬受審,被當局預防性羈押於當地一所監獄,今年6月才獲准改為居家監禁。
檢察官曾要求法官判處馬丁內利21年刑期,包含在沒有法院授權下攔截通訊處4年、無授權下進行後續跟進與監控處4年、侵佔公物處10年及挪用公款處3年。本案是首次有巴拿馬卸任總統,在刑事法庭受審。
本案8日結束口頭辯論,檢察官龔薩雷茲(Ricaurte Gonzalez)當時也請求法官判處馬丁內利有罪,以儆效尤。龔薩雷茲強調,在庭上所提供的證據和證詞,足以證明馬丁內利總統任內「侵犯數百名巴拿馬民眾的隱私權」。
法院雖認定「有跡象顯示」巴拿馬國家安全委員會(National Security Council)有違法行為,但仍認為目前僅有的證據,無法消除所有疑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