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楊忠翰/台北報導
台中市大甲區1名34歲的李姓醫師,3年多前被派往彰化縣某醫院受訓,並擔任該院住院醫師,因覬覦實習女醫師小萱(化名)美色,遂將FM2摻入星巴克咖啡後請對方喝,小萱喝下後在李男值班室昏睡長達4小時,李醫師與她獨處時間亦超過2個半小時,事後卻查無任何性侵證據;一、二審法官均依欺瞞使人施用三級毒品罪判李男5年6月徒刑;最高法院駁回上訴,全案定讞,李男必須入獄服刑。
小萱庭訊時證稱,案發前一天她與李醫師碰面,並確認隔天自己要到安寧病房實習;隔天上午9時她到院後,李醫師卻嫌護理站太吵,邀她進醫師值班室實習,她雖然覺得很奇怪,仍是跟著學長進房,李醫師先從冰箱拿出星巴克咖啡請她喝,人就走出值班室接電話。
小萱接著表示,當她喝下咖啡後,原本還與友人互傳臉書訊息,後來竟漸漸失去意識,醒來時人已躺在病床上,她懷疑被學長下藥才昏睡,昏迷的4小時恐遭侵犯,憤而向醫院提出申訴。
李醫師應訊時僅坦承購買咖啡,但否認下藥一事,並辯稱小萱身體不舒服,他好意讓對方到值班室休息,曾在中午關心她1次,時間約10分鐘之久,然後他就到護理站工作;事後他又改口表示,自己曾進入值班室2到3次。
法官清查後發現,小萱尿液被驗出FM2成分,而且她在值班室長達4個半小時,期間李醫師曾多次進出,待在房間內超過2小時40分,最久一次為1個半小時,顯然李男辯詞與事實不符。
一、二審法官均認定李醫師以欺瞞方式在咖啡內摻入FM2,導致小萱喝下後陷入昏睡,李男犯後態度惡劣,而且未與小萱和解,遂判他5年6月徒刑;李醫師不服判決上訴,最高法院認定李男爭執理由不符上訴要件,因此駁回上訴確定。
▲李醫師在星巴克咖啡摻入FM2,藉以迷昏實習女醫師。(圖/翻攝自醫院臉書專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