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楊忠翰/基隆報導
基隆市1名吳姓女子,去年間搬進父親承租的套房,卻因太久沒繳交水電費,晚上僅能依靠蠟燭照明;同年10月26日晚間時分,闕姓友人前來拜訪她,由於天色十分昏暗,遂在屋內點起蠟燭,兩人隨後外出吃飯,未料竟引發火警,不但燒毀整間房屋,樓下鄰居也遭受波及,警方訊後將吳、闕2人函送法辦;基隆地檢署遂依公共危險罪將兩人起訴。
檢警調查,2016年間,吳女父親便向呂姓屋主承租該套房,去年7月間吳女搬進套房居住,卻因未按時繳交水電費,同年10月19日慘遭斷水斷電,每到夜裡吳女都依靠蠟燭照明。
7天後闕姓女友人前來拜訪,2人不但開心聊到天黑,還各自點了一支蠟燭,並置於房間電腦桌上方,兩人隨後外出用餐;當天晚間7時許,電腦桌上的蠟燭點燃附近的雜物,房間頓時陷入火海,導致木椅、電視櫃、木牆、神明桌等家具全都付之一炬,連天花板及四周牆壁都受損,火勢還延燒至樓下房屋,使得黃姓屋主的採光罩、洗衣機及熱水器等物品全被燒毀。
火災調查科人員鑑定火災原因,進而確認是蠟燭引發火勢,遂請警方進行追查,這才發現吳、闕2人沒先熄滅蠟燭,逕自外出用餐才釀禍,檢方認定2人罪行明確,遂依失火燒燬他人所有物罪起訴2人。
▲吳女與友人在家中點蠟燭,人卻外出用餐釀成火災遭起訴。(示意圖,非當事人/翻攝自Pixbab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