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蔡駿琪、邵子揚、孟國華/新北報導
民眾製作筆錄完,最後一道程序員警一定會請民眾看看內容是否正確,但一名王姓男子控訴,去年7月載著女友行經新店安民街跟碧安路口,前方1輛小貨車明明往右偏卻突然左迴轉,他閃避不及撞上車輛後2人雙雙摔車。製作筆錄時明明「不認為」有跨越雙黃線,但警方卻在筆錄中寫跨越雙黃線超車,事故鑑定最後變成主因,打刑事官司敗訴。對於控訴新店警方澄清,製作筆錄沒有瑕疵,當事人也有確認內容後簽名。
▲家屬質疑這起車禍明明小貨車才是肇事主因。
騎士家屬:「你看小孩子在雙黃線內對不對?」
看著影像家屬質疑,這起車禍明明小貨車才是肇事主因。
騎士家屬:「為什麼鑑定為這個?現場圖他給人家這樣畫,這樣就不對。」
員警:「看起來是有啦。」騎士家屬:「沒有啊,在雙黃線內。」
員警:「跨過去了。」騎士家屬:「沒有啦,哪有。」
到底也沒有跨越雙黃線,竟成了官司勝負關鍵。騎士脖子被被玻璃碎片割傷長長傷口,縫了好幾針,還差點割斷血管,當時後座的女友也是滿身傷。
▲騎士脖子被被玻璃碎片割傷長長傷口。
騎士王先生:「他也沒有打方向燈,結果他就在我車身一半的時候突然迴轉,導致我閃避不及撞到他。」
車禍發生在去年7月,當時小貨車行經新店安民街跟碧安路口,騎士說看著貨車往右偏以為是要停車或是右轉,但下一秒卻突然左迴轉,他閃避不及才會撞車,他控訴對方未打方向燈,控告刑事傷害。
▲騎士表示自己是因為閃避不及才會撞車。
騎士王先生:「警察問我說有沒有跨越雙黃線,然後我那時候跟他講說因為我現在回憶不起來,其實我不清楚,總共這樣子問了3次,然後我都回答說不清楚,結果他後面就說那就是有嘛。」
王姓騎士母親:「兩次車鑑都是以他警察筆錄還有現場圖來做一個判斷,所以才說我們是全責。」
▲家屬控訴明明認知沒跨越雙黃線,但筆錄卻寫有。
家屬控訴明明認知沒跨越雙黃線,但筆錄卻寫有,因此官司地檢署不起訴,他們提再議高檢署又駁回。
新店分局交通組長郭清江:「訪談紀錄表做完以後會給當事人去做一個核閱,看完以後確認無誤以後才做簽名。」
警方回應製作筆錄沒有瑕疵,事故鑑定也是綜合各項事證評估,但當事人無法接受,明明是受害者,怎麼肇事鑑定因為筆錄內容,最後變成要負起全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