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楊忠翰/高雄報導
台南市1名OL小萱(化名),前年間為了替人排解糾紛,受邀前往高雄市1家酒吧,因遲到先被罰3杯烈酒,接著又飲下數杯啤酒,當場醉倒在包廂內,楊姓友人頓時色心大起,不顧自己是對方男友麻吉,仍叫計程車將小萱載到旅館,並脫去其衣褲性侵得逞,楊男還拍下整個性愛過程;事後楊男應訊時辯稱,小萱並未反抗或拒絕,法官仍依乘機性交罪判他3年8月徒刑。
檢警調查,前年7月9日深夜11時許,小萱為了幫友人調解糾紛,獨自從台南來到高雄1家酒吧,當時有多名不熟的朋友在場,她還沒來得及用餐,隨即被要求罰喝3杯龍舌蘭酒,接著她又敬了幾輪酒,混了數杯啤酒下肚後,她立刻跑到廁所嘔吐。
最後小萱直接醉倒在包廂,人也失去意識陷入沉睡,楊男見機不可失,隨即叫車將她載到蓮潭會館,小萱依稀感覺到自己坐上車子,接著進入房間廁所嘔吐,並躺在浴室沖澡,然後被人抱到床上,對方還不斷撫摸她身體,直到天亮時她才醒來,赫然發現自己遭性侵,楊男孩直接射在她身上,事後她趁著對方睡著,先搭計程車離開飯店,再向男友求助並報案。
楊男應訊時否認犯行,並提供當晚兩人性愛影片,還強調小萱與男友吵架,心情不好才與她嘿咻,兩人是合意發生性行為;楊男進一步提出雙方對話紀錄為證,內容提及「妳上一次喝這麼多,這一次他媽的妳給我裝醉」、「心情不好…妳就可以耍人」等字句。
不過,法官傳喚相關證人出庭後發現,當晚小萱確實醉得很厲害,而且哭著向友人求救,最後因無力反抗,才會遭楊男性侵得逞,橋頭地院遂依乘機性交罪判楊男3年8月徒刑,全案仍可上訴。
▲楊男撿屍麻吉女友遭判3年8月徒刑。(示意圖,非當事人/資料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