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游承霖/台南報導
陸軍203旅一名21歲林姓軍事訓練役二兵,在台南大內營區服役期間,因涉及竊盜案件,而遭同梯排擠,林姓二兵竟因此萌生不願繼續服役的念頭,就在他退伍前10天的上午,向幹部報備要上廁所後,隨即帶著個人物品翻牆逃離,直到退伍當天晚間才被台南憲兵隊持拘票在網咖拘提他到案,法官考量他坦承犯行,且犯後態度尚可,因此依離去職役罪判他3月徒刑,得易科罰金9萬元,可上訴。
判決指出,林男為陸軍步兵第203旅軍事訓練役二兵,駐地位於台南市大內營區,今年1月23日入伍,原定5月14日退伍,豈料,他卻因涉嫌營區偷竊案件,與軍中同儕相處不洽,因而萌生不願繼續服役的念頭,今年5月4日上午8時許,向幹部報備要上廁所後,攜帶個人物品翻牆逃離,台南憲兵隊後來在林姓二兵退伍當天的5月14日晚間6時許,於台南市一間網咖將他拘提到案。
台南地檢署檢察官調查發現,林姓二兵過去曾分別涉及竊盜、恐嚇取財罪嫌,經台中地院審理後判他應執行3年1月徒刑,並於今年1月4日縮短刑期假釋出監,認為他是累犯,建請加重其刑。
但台南地院法官則認為,他上述所犯的罪刑尚未執行完畢,並不構成累犯,考量他犯後坦承犯行,且態度尚可,因此依離去職役罪判他3月徒刑,得易科罰金9萬元。可上訴。
▲林姓二兵遭法官判3月徒刑,易科罰金9萬元。(示意圖;非本文當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