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7月1日占領立法會事件,香港警方昨天宣布再拘捕3名男子,指控他們衝擊及強行進入立法會並毀壞大樓內的物品,其中一人是20歲的香港城市大學學生記者,他當時曾進入採訪。
▲針對7月1日占領立法會事件,香港警方昨天宣布再拘捕3名男子,指控他們衝擊及強行進入立法會並毀壞大樓內的物品。(圖/中央社)
香港警方昨天下午舉行記者會表示,3名被捕嫌犯包括一名20歲黃姓男子,涉嫌「刑事毀壞」及「進入或逗留在會議廳範圍」;19歲羅姓及29歲周姓男子,涉嫌「串謀刑事毀壞」及「進入或逗留在會議廳範圍」。目前3人仍被扣留調查。
香港01報導,針對「7.1」立法會事件,警方目前共拘捕15人,但上述3人,警方首度引用立法會條例的「進入或逗留在會議廳範圍」予以拘捕。
根據「立法會(權力及特權)條例」,任何人違反議事規則、決議或主席指令,進入或企圖進入會議廳或會議廳範圍,即屬犯罪,可判罰港幣2000元(約新台幣8000元)及監禁3個月。
這也表示,當天攻占立法會的數百名示威者,若被識別身分,未來都有可能被拘捕。
香港城市大學學生會編輯委員會臉書專頁昨天發文證實,一名學生報前線記者凌晨在住所被捕,現於長沙灣警署。
立場新聞引述城大編委會總編輯何浚義表示,被捕記者在7月1日當天曾經代表編委會採訪,期間有穿著反光背心並有帶記者證。
報導並引述城大學生會編委會副總編劉彥汶指出,這位將升大三年的同學,主要負責拍攝,反送中運動以來,差不多一有大型遊行集會,他都會與其他編委會成員以「學生記者」身分到前線採訪,採訪時都會穿反光衣、戴頭盔和帶城大記者證。
劉彥汶並提到,週日(8月25日)荃灣警民衝突,有警察曾拔槍指嚇示威者、記者和市民,隨後城大記者追問在場警察為何把槍指向記者時,有警察稱校媒不是媒體以避開詢問。
至於當時質疑警方舉槍的城大記者,與其後被捕的是不是同一人,城大學生會編委會尚未回應置評。
根據香港警方27日公布的數據,6月掀起反送中示威至今,已拘捕883人,其中有136人被落案檢控,並有205名警務人員在行動中受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