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中心/綜合報導
看著好友落水,你會伸手相救嗎?一般人的答案是肯定的,但一名少女卻因為伸出手反被拉入水中,最終閨密得救,她自己慘淪「活命墊腳石」溺水身亡,悲慘結束短暫的一生。目前她的父親正和閨密家長打一場關乎「生命權」的官司,但自6月到現在各方拉鋸兩個月仍無結果…
▲少女伸手救閨密,自己卻被遺棄水中溺斃。(圖/翻攝自網路)
根據《新京报》報導,這起事件發生在四川巴中。12歲的少女小容(化名),6月22日和分別為11歲的閨密小藝(化名)及6歲的小涵(化名)前往村上一個堰塘玩耍。當時三人都有穿上救生衣,約在下午2時許,小容不小心掉入堰塘,一旁兩個女孩見狀連忙將她拉上岸。接著兩名閨密相繼上了皮筏艇,因控制力道不佳翻覆落水。
當時身在岸邊的小容伸出手去救她們,混亂之中卻被同伴拉入塘中,身上的救生衣也被扯掉。由於小藝和小涵身上有救身衣,兩人緩慢游上岸,當時其中一名同伴還回頭看了一眼,卻沒有對救生衣被扯脫的小容伸出援手。等到她們上岸後喊來周圍村民營救小容時,她已經溺水身亡。
事發之後,當地派出所經過調查,小容屬於意外溺水死亡。小容的父親肖建華表示,事發後兩名少女的父母很少過問,讓驟失愛女的他感到相當氣憤,因為女兒是在拉另外兩個夥伴時落水死亡的。他認為兩名友人的家長未盡到管理義務想討個說法遭拒,因此他對在場兩名友人的家長,以及魚塘共索償15萬元人民幣(約67萬台幣),不過最終兩名友人的父母僅願意賠償1萬元(約4萬5台幣),目前雙方仍在等待法院宣判結果。
對此事件,輿論也一面倒的站在小容父親那一邊,不少人認為兩名閨密只顧自己活命實在太冷血,在網上留言表示:「那兩個女孩是踩著小容的身體上的岸,你說這是求生本能吧?還是冷血?」「這兩個女的太可恨了。」「被豬隊友拉下水死亡…」「孩子的善心不應該被辜負,被告父母沒有理由拒絕。」也有人想起家中的孩子說道:「我真的會教導我的孩子,以後可以同情,但別輕易救助別人。」(林昀萱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