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啓明/台北報導
台北市一名劉姓男子,前年過馬路時,他見前方妙齡女「小萱」(化名)胸前宏偉,竟然從後方熊抱小萱,還不斷狂搓揉小萱雙峰,小萱嚇得當場驚聲尖叫,他才趕緊逃跑,小萱憤而向警方報案。士林地院審理時,劉男拿出身心障礙證明要求減刑,但法官認為劉男當下知道要逃跑,顯示自己辨識能力正常,因此依違反性騷擾防治法判刑2個月,可易科罰金。
▲劉男熊抱小萱還搓胸,法官判刑2個月,可易科罰金。(圖/示意圖 資料畫面)
判決書指出,去年9月間,劉男經過台北市德華公園前的馬路,看到前方的小萱身材傲人,竟起淫念,從後方熊抱她,雙手硬搓雙乳,小萱受驚大叫,劉男趕緊搭公車逃離現場,小萱事後憤而向警方報案。
警方根據監視器畫面,循線找到劉男,他向警方表示,自己有重度身心障礙辯稱忘記當時做了什麼,並拿出身心障礙手冊證明所言不假,但小萱拒絕接受這個說法,也不願和他和解。
士林地院委請三軍總醫院做劉男做心理衡鑑,結果顯示劉男只有人格改變與憂鬱症,但沒有明顯幻聽及妄想等影響現實感的精神病症狀,且案發當時,劉男當下知道要逃跑,顯示自己辨識能力正常,因此依違反性騷擾防治法判刑2個月,可易科罰金,全案確定。
★ 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3、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