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於慶璇/台南報導
今年6月25日深夜,台南永康區公寓發生一起狠父攜2兒女燒炭命案,3人緊急送醫急救,黃父(29歲)順利撿回一命,大女兒(6歲)和小兒子(5歲)則因一氧化碳窒息,宣告不治。台南地檢署認為,黃男因婚姻挫折,選擇剝奪子女生命權,帶著無尋短念頭的小姊弟不治共赴黃泉,今依殺人等罪嫌起訴,並向法院具體求處20年重刑。
檢方表示,黃男與妻子育有一對子女,2人在台南永康區承租套房,當日夫妻倆正在協議離婚,隨後妻子轉身獨自離家,開車返回北部,留下丈夫與小姊弟在家。黃男因婚姻挫折萌生尋短念頭,警消到場後,發現父女3人躺臥租屋處臥室內,緊急將人送醫,最後獨留黃男存活,小姊弟不治則不幸身亡。
台南地檢署認為,黃男身為成年人,同時也是小姊弟的生父,本應善盡保護教養之責,且遇有生活困境時,應存正面積極之心態,尋求一切合法手段解決,竟將人生正起步且無尋短念頭被害人2人一同帶赴黃泉,剝奪子女生命,使他們無法開展屬於自己人生,誠屬法所難容,建請法官依殺人罪、兒少福利法等罪加重量處有期徒刑20年。
▲父攜2子共赴黃泉。(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