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楊佩琪/台北報導
華南銀行張姓女襄理被控自2005年起,陸續盜用客戶銀行存款,14年來共盜1億1198餘萬。張女自首後坦承,錢全匯入丈夫開設的「豐茂公司」作為公司周轉資金,還騙丈夫說是向客戶借來的。台北地檢署依違反《銀行法》、偽造文書等罪將張女起訴,雖然張女的余姓丈夫供稱不知情,也一併依法起訴。
▲華南銀行張姓女襄理14年來盜用客戶投資款高達1.1億,與丈夫被檢方依違反銀行法等罪起訴。(圖/資料畫面)
根據了解,張女為華南銀行新生分行襄理,有10多年資歷,績效都在前3名,也深得客戶信任,因此有不少客戶交給張女印章、存摺等物品便於投資。直到有客戶發現帳戶內金額短少,向華南銀行申訴,華南銀展開內部調查,張女自知躲不過,到台北地檢署自首。
檢方追查,張女多先偽造客戶的取款條,挪用客戶的投資款後,轉入由丈夫擔任董事、小叔擔任負責人的「豐茂國際」作為公司周轉資金,當時丈夫曾詢問該筆資金來源,但張女誆稱,是向很要好的客戶借款。
總計張女以挖東牆補西牆的方式,盜用客戶資金長達14年,金額高達1億1198餘萬,被害客戶至少10人,有的客戶直到被通知才知道錢被盜用,事發後,張女曾將挪用的200餘萬元還給其中一名客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