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楊佩琪/台北報導
一名80多歲的李姓老翁被控對負責照顧他的鄧姓照服員「抓鳥」,甚至壓著鄧男的頭要求「含住」,連鄧男洗澡,李翁也進入浴室,撫摸他的下體。鄧男忍無可忍對李翁提告,並求償精神撫慰金200萬元。不過刑事部分,法院、地檢署皆認定李翁並未犯罪,民事部分,台北地方法院判決李翁敗訴,全案可上訴。
▲鄧姓照服員控訴遭被照顧的老翁猥褻,求償200萬。(圖/翻攝自Pixbay)
根據鄧男的說法,他於2017年5月開始照顧李翁,平常陪同李翁散步,替李翁按摩、洗澡等。但沒多久,李翁趁鄧男按摩時,隔著褲子撫摸他的下體還「抓鳥」,3天後,李翁乾脆壓下他的頭,磨蹭自己的下體,甚至要求他「含住」。
鄧男不敢忤逆李翁,只好隱忍,但同樣的事情,一再發生多達5次,李翁得寸進尺,要求他舔乳房,還在他洗澡時,進到浴室裡,撫摸他的下體、胸部等處。
對於鄧男的指控,李翁否認強迫,表示確實有親密行為,但都經過同意,鄧男還曾裸體躺在他的床上,主動撫摸、口交。李翁的委任律師表示,一開始是鄧男先給予性暗示,還會在按摩時,在李翁面前裸露生殖器、舔耳。
檢方認為,缺乏積極事證證明老翁犯罪,因此給予不起訴。鄧男提再議、聲請交付審判也都遭駁回。民事部分,鄧男求償200萬元,但法官認為,鄧男未提出積極事證,也未見鄧男向他人傾訴過,無法認定李翁有強迫性交或猥褻等舉止,因此判決鄧男敗訴,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