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楊佩琪/台北報導
台北市議員周威佑先前召開記者會,指無照洗腎透析用水設備竟在各大醫院流竄,販售的廠商就是新光集團旗下惠普企業。不過台北地檢署偵辦,函詢衛福部後發現,因設備屬性不明,無法認定是否為醫療器材,依罪證不足,將惠普企業及營業部協理馬永強不起訴處分。
▲被控販售無照洗腎用水設備,台北地檢署認為應是誤認,給予新光旗下惠普企業等,不起訴處分。(圖/資料畫面)
周威佑於2018年3月間召開記者會,痛批全台超過20家醫療院所使用的「洗腎用透析用水淨化設備」沒有醫療器材許可證,包括新光醫院、台北市聯合醫院三重院區、台大醫院雲林虎尾分院等,都使用到新光集團旗下,惠普企業所販售的黑心設備,違反藥事法,使得上萬名洗腎病友暴露在危險中,也痛批衛生局的公文「不須認證」根本是在包庇廠商。
檢方於4月間進行搜索,並傳喚惠普負責人,也就是新光集團二少奶奶孫若男、惠普營業部協理馬永強,以及一名鄭姓員工,訊後馬永強被以40萬元交保候傳,其餘人請回。
偵辦期間,檢方函文衛生福利部,詢問該項設備是否屬於醫療器材,但衛福部答覆,新光醫院、聯合醫院三重院區、台東馬偕醫院等使用的設備,因可連結至院內各科室,用途各異,無法認定為醫療器材。僅輔仁大學附設醫院使用的型號不同,為醫療器材。
不過馬永強供述,曾收到北市衛生局的函文,指出醫院洗腎設備不需要許可證,因此2017年販售設備給予輔大醫院,並取得歐盟的水質許可證。檢方認為,馬永強信任主管機關意見而被誤導,沒有主觀犯意,因此給惠普企業及馬永強不起訴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