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華盛頓4日電)「紐約時報」(NY Times)報導,美國一名法官今日判決,聯邦政府資料庫的「已知或疑似恐怖分子」名單,違反美國憲法對名單上人士所保障的權利。
▲美國法官判決,聯邦政府的「已知或疑似恐怖分子」名單,違反憲法對名單上人士所保障的權利。(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這份名單列有100多萬人,其中數千人是美國公民,當局可禁止這些人搭乘飛機和入境美國。名單由美國聯邦調查局(FBI)恐怖分子篩選中心(Terrorist Screening Center)管理。
紐時報導,美國維吉尼亞州東區地方法院法官特倫加(Anthony Trenga)判決違憲,有利於先前針對這份名單提出告訴的19位美國穆斯林公民。
特倫加對此案做出簡易判決,但並未說明接下來該如何處理,而是要求美國司法部和原告律師就如何處理提交簡報。
聯邦調查局和美國國土安全部(DHS)尚未對此判決表示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