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於慶璇/台北報導
阿羅哈客運前年9月在國道一號岡山段發生重大車禍,駕駛吳恊松因在百米速度下,低頭分心翻找面紙,導致車輛失控自撞內側護欄,造成6人身亡,最高法院昨5日依業務過失致死罪,判處吳男4年2月徒刑,全案確定。
案發於2017年9月11日,吳男深夜駕駛阿羅哈客運,車上載著16名乘客,從高雄開往台北,車輛剛從岡山交流道進入國道1號,沿外側車道以時速102公里行駛,但他卻中途分心低頭翻找物品,導致疏忽與前車保持安全距離,待抬頭發現時已來不及煞停。
▲2017年9月11日,阿羅哈司機低頭翻找物品釀6死。(圖/資料照)
為了閃避前車,阿羅哈客運失控撞上內側分隔島,滑行數10公尺,多名乘客拋飛車外摔死,吳男也被甩離駕駛座受傷,整起車禍共釀成6人死亡、11人受傷。
法院審理時,吳男一度辯稱是因前方轎車未開燈所致,檢警勘驗監視器畫面,卻發現前車車燈有亮,並無吳男所述情形,檢視車內監控鏡頭後,發現吳男竟在百米時速下低頭翻找東西,忽略車前狀況而肇事。
法官認為吳男主動向警方坦承是駕駛,符合自首條件,予以減刑,考量他坦承犯行,具有悔意,且沒有前科紀錄,一、二審依業務過失致死罪判刑4年2月;案經上訴後,最高法院昨日駁回上訴確定。
▲2017年9月11日,阿羅哈司機低頭翻找物品釀6死。(圖/資料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