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想找護花使者反被性侵!一名25歲林姓男子邀請學妹一同參加公司KTV聚會,學妹想說晚點要跟大學同學去夜店玩,若有男性友人陪同會較安全,於是答應對方邀約,等到聚會結束,再一起去夜店,沒想到林男卻趁學妹喝醉時,趁機伸出狼爪,還因此害學妹懷孕,讓學妹相當崩潰,氣得怒告林男。
▲學長趁學妹喝醉,性侵得逞。(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判決書指出,2017年6月,林男與同事相約新北市永和區KTV聚會,邀請高中時認識的學妹一同參與,學妹想說晚點要和大學同學去夜店,若有男性友人陪同,較為安全,便答應邀約,並和林男說好在聚會結束後,一起去夜店。學妹在KTV喝醉後,林男先送她回家休息,沒想到卻獸性大發,強行壓在學妹身上,即使學妹閃躲大喊「不要」,林男也沒停下動作,性侵得逞。
事後學妹的大學同學聯絡不上她,覺得奇怪,請室友代為前往租屋處查看,才發現學妹行為怪異,室友詢問「有沒有被怎麼」時,學妹點頭默認,但林男辯稱「一開始妳說妳不要,妳掙脫,之後妳就沒有再掙脫,那這不就是你情我願嗎?」學妹反駁是無力抵抗後,林男還說「我真的沒有X在裡面,如果真的有,我就負責」,沒想到學妹就真的懷孕了。
事後學妹墮胎,身心受挫,情緒不穩的她至精神科就診,才發現已經罹患憂鬱症。林男挨告後,不停否認犯行,但新北地方法院審理,林男須賠償學妹150萬元,全案可上訴。(李艾庭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