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楊忠翰/高雄報導
高雄市1名陸軍男士官阿豪(化名),先前冒用女友名義申請交友軟體帳號,再一人分飾兩角,博取11歲女童小萱(化名)信任,不但將她帶回親戚家嘿咻,還要求小萱自拍裸露胸部及下體的影片,直到小萱母親察覺異狀,全案才得以鋪光;阿豪允諾賠償30萬元,雙方順利達成和解,高雄地院遂依犯對未滿14歲女子性交及引誘兒童製造猥褻行為之電子訊號等罪,判阿豪2年10月徒刑,全案仍可上訴。
檢警調查,2017年5月間,阿豪正在陸軍後備指揮部服役,卻冒用女友名義申請帳號,並透過交友軟體結識小萱,再一人分飾兩角,將小萱「介紹」給自己認識,兩人經由聊天逐漸熟悉;後來阿豪等小萱放學後,兩人相約在超商碰面,再將對方載回親戚住家,慫恿小萱幫他口交得逞。
同年5月間,他再度冒用女友帳號,並傳送「姐姐想看妹妹自慰」等字句,引誘小萱自拍並傳送影片;不僅如此,阿豪也換回自己帳號,兩度傳送「那能不能看到臉和下面」、「你傳一張你的裸照給我,我也傳一張我的裸照給你」等字句,誘使小萱在房間自拍裸露胸部及下體的照片,再將裸照傳送給他。
事後小萱母親察覺異狀,追問之後才發現,女兒誤交無良男士官,憤而向警方報案並提告;阿豪應訊時承認犯行,除向女童家屬道歉外,還允諾賠償30萬元,並當場支付15萬元,順利取得對方諒解;法官認為,阿豪犯案手段平和,犯後態度良好,並與小萱家屬達成和解,犯案手段平和,遂依犯對未滿14歲女子性交及引誘兒童製造猥褻行為之電子訊號等罪,判阿豪2年10月徒刑,全案仍可上訴。
▲陸軍男士官誘騙11歲少女幫他口交遭判2年10月徒刑。(示意圖,非當事人/翻攝自YouTub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