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楊佩琪/新北報導
追劇神器「千尋盒子」被控大量播送未經授權的劇集、電影及節目遭國內外各電視台提告,檢警發動搜索。台北地檢署偵結,依違反《著作權法》,將代理商「五元素」及港商「速立恩」科技公司負責人等一共9人起訴。
▲被稱為追劇神器的「千尋盒子」,遭提告違法播放未經授權劇集、節目等,遭檢警查獲。(圖/翻攝自千尋盒子官網)
「千尋盒子」代理商五元素公司被控以每盒3000元售價販售給民眾,再由「快樂」科技公司側錄國內外電影及日、韓劇集、節目等內容,未經授權播放,且全部免費觀看。上市1年多,便賣出高達3萬台。
另香港商「速立恩」科技台灣分公司,被控重製各影視、色情內容,向不知情的中華電信租用機房,藏放大量影片於主機內,供購買千尋盒子的民眾收看。色情影片部分,甚至提供色情網站連結,讓民眾付費觀看。
包括東森、TVBS等國內電視台,以及韓國CJ、KBS等電視台紛紛跨海提告,刑事局電信偵查大隊經長期蒐證,於2018年6月間宣告偵破,傳喚「五元素」科技公司負責人呂秋宏、「速立恩」台灣分公司負責人李建緯等人,另查扣40多台伺服器、衛星解碼機、上百台千尋盒子等。
呂秋宏強調,他僅是單純販售機上盒,李建緯也表示,僅是協助代租、代管,對於侵權一事並不知情,不過警方還是將呂、李等人分別依違反《著作權法》、妨害風化等罪移送法辦,檢方偵辦後,並不採信呂、李等人的說詞,依法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