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楊佩琪/台北報導
國民黨立委費鴻泰4月間在臉書發文,批評總統府秘書長陳菊在擔任高雄市長期間,未主動協助小林村撤村「不但不幫忙還落井下石」挨告妨害名譽,台北地方法院10日宣判,結果判費鴻泰無罪,全案可上訴。
▲費鴻泰在臉書批評陳菊不協助小林村撤村還落井下石,挨告妨害名譽。(圖/資料畫面)
高雄市長韓國瑜先前宣布放棄對小林村國賠案上訴,費鴻泰便在臉書上發文,批評陳菊落井下石,因為當時高雄市政府沒有主動派員協助撤離,導致小林村滅村,陳菊又拒絕國家賠償。另又指高雄氣爆案,陳菊說要為災民代位求償,最後卻讓災民因超過追訴時效而無法取得賠償。
對此,陳菊向費鴻泰提告誹謗,強調當時高雄縣、高雄市並未合併,高雄市府沒有職權要求或協助撤村。氣爆案有6位災民的代位求償部分尚未定讞,高等法法院高雄分院認為求償時效消滅,是針對災民的追加、擴張請求部分,並非原本的代位求償範圍,費鴻泰為盡到查證義務,散播不實言論。
費鴻泰則反駁,他的評論來自新聞報導與法院公文書,並無捏造或虛構,他對陳菊也沒有偏見,是就事論事不是對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