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機搭乘小黃持刀架脖行搶 狠男失風竟持一字起子捅運將肚

記者陳怡靜/桃園報導

桃園一名陳姓男子因缺錢花用,於今年4月間,在桃園地區隨機搭乘洪姓司機的計程車,陳男便趁機在途中拿出美工刀,抵住洪姓司機的脖子,要脅「不要動」、「我要錢」、「不然你就沒命」等語,洪姓司機便佯稱要至後車廂拿錢,想藉機拿球棒抵抗,沒想到卻遭陳男持一字起子刺入腹部,路人見狀隨即合力上前將陳男制伏逮捕;桃園地院將陳男依攜帶凶器強盜未遂罪判處3年10月徒刑。

▲男子持美工刀抵運將脖子行搶,事跡敗露還持一字起子刺運將腹部,路人見狀合力將其壓制逮捕。(示意圖,非當事人/翻攝自Pixabay)

判決指出,陳男於今年4月10日下午4時許,事先預藏美工刀及一字起子等工具,在中華路、民族路口隨機搭乘洪姓司機的計程車,卻在行駛途中,陳男突然拿出美工刀抵住洪姓司機脖子,並恫嚇「不要動」、「我要錢」、「不然你就沒命」等語,洪姓司機雖感到非常害怕,但仍佯稱要下車至後車廂拿錢,洪姓司機準備拿出後車廂的球棒反擊時,陳男為嚇阻洪姓司機,竟持一字起子朝洪姓司機腹部捅入,陳男見事跡敗露,企圖劫走計程車逃逸,未料卻不慎撞至路邊樹叢動彈不得,而路人聽聞洪姓司機呼救,隨即合力上前將陳男制伏逮捕。

警方獲報趕抵現場,陳男坦承犯行不諱,供稱是因缺錢花用才會隨機找計程車司機行搶,警方並在現場查扣相關證物,警訊後依強盜未遂罪嫌移送法辦。

桃園地院審酌,陳男不思以正當方式賺取財物,竟隨機挑選犯罪對象,且陳男攜帶凶器強盜行為,雖未得逞,但過程中造成對方受傷,若非被路人壓制,恐造成嚴重後果,考量陳男事後與洪姓司機達成和解,並獲取對方原諒,願意給予自新的機會,因此將陳男依攜帶凶器強盜未遂罪判處3年10月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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