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林昱孜/高雄報導
高雄一名男子發現許姓妻子的手機不斷傳來小王的鹹濕話語及煽情交纏照,憤而提出告訴,儘管小王辯稱,該纏綿照女主角並非許妻,但卻當庭遭到人妻打臉。橋頭地方法院判小王蔡男有期徒刑5個月,得易科罰金15萬元,還要賠償許妻丈夫40萬元。
判決書中指出,蔡男與許妻結識於交友網站,兩人相談甚歡,並於107年9月14日及16日晚間前往汽車旅館發生關係。2人魚水交歡時也拍下的性愛照,蔡男並於事後傳交歡照給人妻調情,言談中的字句火辣煽情。
▲妻與小王交纏歡愉照曝光姦情。(示意圖/翻攝Pixabay)
未料,卻遭許妻的丈夫發現一連串的鹹濕對話及交歡照,丈夫追問枕邊人發現妻子坦承不諱,不堪綠光罩頂,憤而提告妨害婚姻並求償80萬元。
蔡男辯稱傳鹹濕話語僅為調情,交歡照的女主角也非許妻,但許妻卻承認自己與小王通姦當場打臉蔡男說法。橋頭地方法院審理後,不採信蔡男說詞,認為蔡男行逕導致許妻與丈夫離婚,2名幼兒承受父母分離之痛,依2個通姦罪,判處應執行有期徒刑5個月,得易科罰金15萬元,並判賠40萬元,全案還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