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游承霖/新北報導
新北市一名李姓男子,今年2月底時,與女友感情觸礁,一時氣憤下,竟將偷拍2人性愛過程的影片截圖及空氣槍照片傳訊給女友,揚言將影片外流給女友臉書的追蹤者,更恫嚇她「送你吃花生」、「還是要吃芭樂」,女友見狀憤而向李男提告,結果李男恐嚇不成,反被依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妨害秘密、恐嚇罪嫌起訴。
起訴指出,李男去年1月間,在樹林住處以手錶式針孔攝影機、遙控器攝影機,偷偷錄下自己與女友的性愛影片,同年2月底,2人感情生變,李男竟將性愛影片截圖及4張空氣槍照片傳給女友,隨後更傳訊息恫嚇「你還記得我有兩支嗎?」、「我說我去買弟弟,送你吃花生」、「還是要吃芭樂」等語,女友收到訊息後,憤而報警提告。
樹林警方前往李男住處搜索時,當場查扣2把空氣槍,經送驗後發現,其中一把具有殺傷力,另外更查扣筆記型電腦、手機以及針孔攝影機等證物,並在電腦雲端硬碟中發現他所偷拍的性愛影片。
李男庭訊時坦承他所稱的「花生」是指子彈,「芭樂」則是手榴彈;檢方根據雙方對話內容及所查扣的證物,依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妨害秘密、恐嚇罪嫌起訴。
▲檢方依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等罪嫌起訴李男。(資料照/記者楊忠翰攝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