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宜蘭報導
性騷擾累犯的36歲葉姓男子,去年7月2日下午在台北捷運文德站,藉問路名義,搭訕一名12歲少女小萱(化名),問完路後還不放小萱離去,一手摸向小萱背部,一手伸向她的胸部,並強吻臉頰,讓小萱嚇壞,最後因小萱的母親來電,葉男才快步離開。葉男惡劣的行徑,讓小萱母親憤而提告,宜蘭地院依故意對少年犯性騷擾防治法,判處葉男7個月有期徒刑。
▲葉男強襲12歲少女胸部。(示意圖/pixabay)
判決書指出,葉男在去年7月2日下午,在捷運文德站搭訕正要去補習班的小萱,先向小萱詢問木柵動物園怎麼去後,又要求小萱帶他去碧湖公園,好心的小萱將葉男帶至內湖區文德路101巷後,便向他表示自己要到補習上課了,沒想到葉男不放小萱走,一手摸著小萱背部,另一手撫摸胸部,還強吻小萱臉頰,讓小萱嚇得不知該如何反應,所幸小萱母親突然來電,才讓葉男放棄騷擾念頭。
小萱回家後立即向母親哭訴,並在母親得陪同下,前往警局報案。宜蘭地院審理時認為,根據監視器畫面顯示,葉男確實有伸手摸向小萱胸部的舉動,但已經有性騷擾前科的葉男卻始終否認犯行,毫無悔改之意,且也未與小萱家人達成和解,最後決定依故意對少年犯性騷擾防治法,判處葉男7個月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