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戢靜璇/台北報導
台北一名31歲何姓男子今年1月24日凌晨,持水果刀搶劫一名王姓計程車司機1450元得逞,事後警方在一間網咖,成功將何男逮捕到案,沒想到1月25日開庭應訊時,何男一聽見自己被裁定羈押,便失控將應訊台掀翻,還將候審室內木地板的邊條撕起,砸向候審室的鐵欄杆及地板,最後何男不只被依強盜罪判刑7年2個月,又再依妨害公務罪判刑3個月。
▲何男不滿遭法官裁定收押,直接掀翻應訊台。(圖/台北地院/翻攝自google map)
判決書指出,何男1月24日凌晨在新北中和區,攔下王姓司機所駕駛的計程車後,佯稱要到文山區某處,途中突然亮出水果刀,威脅王姓司機交出所有財物,王姓司機無奈之下,將身上的1450元交給何男後,何男便立即下車逃逸,隨後,警方在一間網咖將何男逮捕到案。
何男1月25日開庭應訊時,向法官求情自己有小孩要養還要工作,但法官認為何男有再犯之虞,便將他裁定收押,何男因不滿遭判收押,憤而當場掀翻應訊台,讓台上的電腦螢幕損毀,被帶回候審室後,還將木地板的邊條撕起,砸向候審室的鐵欄杆及地板,讓何男又被檢方依妨害公務罪起訴。
台北地院審理時認為,何男在法院失控大鬧後,坦承犯行,態度尚可,只是何男的行為,明顯藐視國家公權力,因此除了依強盜罪判處何男7年2個月外,又依妨害公務罪判刑3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