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怡靜/台北報導
前年新北市鶯歌邱小妹遭虐殺案件震驚社會!26歲莊嘉億持鐵棍將同居人4歲女兒右腿骨打到外露、岔出膝蓋流膿,接著將人丟包醫院後逃逸,導致傷勢惡化慘死;莊男一審被判處死刑,而共犯54歲莊母被判無期徒刑,高院24日改判莊男為無期徒刑,莊母則改依遺棄致死罪判9年徒刑;兒童權益促進協會理事長王薇君對此表示,女童傷口潰爛的氣味比腐屍味道還重,想到就令人難過。
▲莊嘉億虐殺邱小妹,獲高院改判無期徒刑。(圖/資料照)
邱姓女童生母因毒品案入獄,於2017年10月起,將年僅4歲的女兒交給同居人莊嘉億和莊母照顧,女童平日叫莊男「爸爸」,但卻因未妥善照顧,導致滿嘴蛀牙無法咀嚼,卻被莊男當作不乖乖吃飯睡覺,而對其多次持鐵棍毆打、出拳痛毆、毛巾甩臉等虐打。
女童因受到長期凌虐,明顯營養不良,導致全身瘀青、臀部「皮革化」、右大腿骨斷裂穿出、右小指也斷了一截,但莊男並未立即將女童送醫,反而自行擦藥並拿棉花塞住傷口,完全不顧女童的傷口已經潰爛流膿,放任女童睡睡醒醒,昏迷數日。
邱姓女童精神狀況越來越差,虛弱到莊母必須抱著才能吃飯,死前一周甚至無法正常行走,莊姓母子見紙包不住火,這才趕緊將女童送至三峽恩主公醫院丟包,隨即便搭車逃逸,經搶救後仍回天乏術。
社工事後登門查訪,莊母為了掩護兒子犯行,多次以「有事不在家」、「帶女童去南部」等理由規避,直到檢警上門逮人時,發現莊男竟冷靜地在家看電視,而莊母則在房內企圖燒炭,2人相互推拖責任。
▲兒童權益促進協會理事長王薇君指邱小妹案件是她處理兒童虐死案件8年來最慘的一件。(圖/翻攝自王薇君臉書)
法院一審依成年人故意對兒童犯殺人罪,判處莊男死刑、莊母無期徒刑,2人褫奪公權終身;高院24日卻認定莊男對女童有殺害的不確定故意,指莊男為隱瞞犯行並怕通緝身分曝光,而放任女童傷勢惡化致死亡,在行為上屬於具有義務但卻不做應為行為的「不作為犯」,且經醫院鑑定認為莊男再犯率不高,並有矯正教化可能,因此改判莊男無期徒刑;另外莊母部份,高院認為一審認事用法違誤,改依遺棄致死罪判9年徒刑,仍可上訴。
高院宣判結束後,兒童權益促進協會理事長王薇君表示,她協助處理兒童虐死案件近8年,這起案件是她看過最慘的一件,指女童傷痕累累,腿部傷口潰爛散發出來的氣道非常重,甚至過世一星期遺體的氣味都還沒那麼重,一想到那畫面,就令人感到非常難過,她認為不是說一定要判誰死刑,但這麼殘酷的案件這樣判,台灣有捍衛孩子的生命嗎?有給孩子一個公道嗎?讓她感到非常遺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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