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韋帆/台北報導
桃園51歲的房東鍾先生接受《三立新聞網》訪問直言,自己願意加入該項政策,就是為了幫助弱勢,他說「10多年前自己也曾是租客,與妻子、女兒租屋約3~4年,若房東人好就相安無事,但就遇過會開門進到自己租屋處的房東,讓我覺得妻女的安全、隱私都受到威脅。」
▲為善不欲人知,公益出租人鍾先生不願露臉。(圖/記者陳韋帆攝影)
鍾先生說,這些事情現在回想起來還恨得牙癢癢的,所以現在自己有能力了,正好租客就是單親媽媽,她一提出要申請補助,就馬上配合執行,政府每個月4千元的補助,著實可以讓她減輕不少負擔。
據內政部營建署資料指出,依住宅法第3條第3款規定訂定「公益出租人資格認定作業要點」,只要屋主租給租金補貼戶即為公益出租人,享有綜合所得稅每屋每月租金收入最高1萬元免稅、房屋稅適用自用住宅稅率1.2%,另已有17個地方政府配合訂定自治條例,地價稅可適用自用住宅用地稅率0.2%。
上面綜合所得稅免稅優惠,倘若租金在1萬元以下,房東根本不用擔心增加稅金的問題,但據了解,許多房東仍因擔心過去出租的收入,會因為現在申報後被追稅,也造成政府必須不斷提高誘因讓房東加入「公益出租人」行列。
對此,鍾先生表示,自己出租的房子月租8000元,正好符合該項規定,他說,其實房客申請補助後,也是如實申報,根本沒有被追稅的問題,如果有房東這樣想,代表對於法令認知不清楚。
如果房租有超過1萬元,那就應該要繳稅,但事實上今年有租出去,也不代表過去、未來都有出租,所以追稅也是依照當年狀態,所以其實政府法令1萬元以內有所保障,就可以放心出租。
不過鍾先生也透露,自己以及其他同樣是房東的朋友們,經驗上而言,其實需要能夠符合租屋補助條件的人,不太可能租超過1萬元月租的房子,所以要出現稅金問題,其實不太容易。
另鍾先生也建議政府,1萬元的租金應該因地制宜,因為他所在的平鎮房價偏低,所以租金也自然較低,但倘若是台北市,房租幾乎都超過1萬元,這樣也會降低房東願意加入的意願。
此外,政府也可考慮自行創建「友善房東平台」,讓願意報稅、讓房客申請補助的房東加入,這樣無論是弱勢或青年族群租屋時,就可以不透過仲介,有一個安心的管道找尋好的房東。
內政部則表示,其實超過1萬元要繳稅的部分,若以房租1萬2000元、房東綜合所得稅率20%為例計算,每年則是2736元的稅金,對於收租人而言,理應負擔不大,不過各縣市房租確實落差頗大,桃園平鎮鐘先生點出了問題所在,本部將納入未來修正住宅法之檢討。
對於「友善房東平台」部分,內政部則回應,其實已依租賃專法成立了「中華民國租賃住宅房東服務總會」,組織健全後可由其出面推動,也會考慮是否推動友善房東標章,鼓勵更多愛心房東加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