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怡靜/新北報導
新北市一名48歲男子王全好6年前與一名林姓醫師娘出軌,事後林女卻指控,王男將她囚禁、凌虐達226天,甚至性侵懷孕,且婆婆借她名義買下千萬店面也遭王男轉至其名下;由於林女失蹤逾半年,家屬也急著四處找尋林女,直到打聽到林女懷孕至淡水馬偕醫院產檢,這才循線找到2人同居處;事後林女坦承與王男外遇關係,因此王男性侵罪獲不起訴,而被依通姦罪判刑4月,另林女婆婆提告後也將房子討回。
▲王男(圖右)遭醫師娘指控囚禁、凌虐性侵導致懷孕,引起社會震驚。(圖/翻攝當事人臉書)
王男於6年前與林姓醫師娘結識,2人進而發展出婚外情,林女甚至離家與王男同居,但林女後來卻爆料,指遭到王男囚禁、性侵,甚至讓她懷孕;不過由於因王女坦承2人外遇關係,故王男的性侵罪獲不起訴處分,但被依通姦罪判4月徒刑。
根據《鏡週刊》報導,林女於2013年6月間,因與丈夫感情不睦,而獨自在外開飯糰店,進而與王男結識,於同年底,林女丈夫則控訴王男誘拐妻子離家,2人猶如人間蒸發逾半年,直至隔年4月,懷胎9月的林女突然現身指控遭王男囚禁、凌虐,還被性侵導致懷孕,甚至將婆婆借她名義購買的一樓店面轉至其名下;但林女後來卻翻供,坦承她與王男出軌同居,而王男到案後否認犯行,經檢警調查,並未發現王男有囚禁、凌虐林女等證據,故採信王男辯詞,因此將王男依通姦罪嫌起訴。
庭訊時,王全好否認犯行,辯稱當時林女與其丈夫已分居,並各自有婚外情對象,且林女丈夫寫給妻子的書信及簡訊中提到「婚姻的束縛將抹殺你我在這趟人生旅程的遺憾」、「如果因為孩子而勉強維繫婚姻…貌合神離,何不放手退一步海闊天空」、「今年我想將我們的婚姻關係,作一個了斷…我們的相處,已經形同陌路…已沒有夫妻之實」等內容,由此可見其丈夫縱容妻子與人通姦。
經法官審酌,據林女丈夫寫的書信及簡訊內容,僅是溝通離婚的過程,並非代表同意妻子在外與其他男子往來;考量具有法律學士學位的王男,事發後未與林女丈夫達成和解,因此將王男依通姦罪判處4月徒刑,得易科罰金12萬元定讞,而林女與丈夫事後也簽字離婚,至於遭轉至王男名下的千萬元店面,經林女婆婆提告後順利討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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