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新北一名廖姓水電工,日前被一名40多歲的女子指控,從去年7月開始每週利用維修電線的名義,到女子家中對她強吻硬上,時間還長達3個月之久,女子憤而提告廖男強制性交等罪,但卻被新北地檢署做不起訴處分,原因是這名女子曾傳送LINE給廖男,表示「你有沒有給我秀秀」等曖昧訊息。
▲廖姓水電工遭控以維修電線的名義性侵一名40多歲的女子。(示意圖/pixabay)
據《自由時報》報導,這名女子日前指控廖男在去年7月中旬,到她家中維修電線時,突然將她強拉進房間,發生性行為,之後一直到10月,廖男每週都以維修的名義,到女子家中性侵得逞,因為實在是無法原諒廖男的惡行,決定對廖男提告強制性交、利用權勢性交等罪。
廖男到案時表示,他與女子從去年7月中旬就開始交往,直到今年4月才分手,且檢方勘驗兩人LINE的對話紀錄後也發現,女子曾對廖男表示「你有沒有給我秀秀。」、「這種秀秀人家不要。」、「是你想我吧。」等曖昧訊息,但女子隨後又拿出對話內容表示曾對廖男說「我哭了很久,決定把一開始你侵犯的事一五一十的說了。」,由於兩人的對話內容差異過大,且女子在案發後也無在第一時間報警,因此新北地檢署將全案以事證不足,作不起訴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