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姦遭「浸豬籠」!古代恐怖私刑懲罰 水下驚見滿滿的屍體

▲岩前村的「綠窟潭」是私刑之地。(影片來自YouTube,若遭移除請見諒)

國際中心/綜合報導

很多人常常在電影、電視劇裡面看到「浸豬籠」這項刑罰,其實這是古代社會的一種私刑懲罰,「浸豬籠」又稱沉塘,於明清時開始流行,主要是為了懲罰犯了「通姦罪」的人,行刑者會把犯人放進用竹子編成的籠子裡,並在開口處綑以繩索再吊起來,然後放到江河裏淹浸,輕則讓犯人頭部露出水面,重則會將犯人活活溺斃。在中國大陸廣東梅縣隆文鎮岩前村,村內有一處「綠窟潭」,潭內就被發現數十具人骨,都是過去被「浸豬籠」處以私刑的被害者。

大陸,浸豬籠,私刑,通姦(圖/百度)

▲大陸廣東梅縣隆文鎮岩前村的「綠窟潭」。(圖/翻攝百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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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綠窟潭」底有10幾具人骨骸。(圖/翻攝百度)

據了解,「浸豬籠」這項刑罰,隱含著被懲罰者「豬狗不如」,投胎亦不得為人之意。古代自秦朝開始,就有嚴禁通姦的律例,但明清時代的官員,對於此等案類則允許動用私刑,古代社會利用浸豬籠之類的極刑,來警惕其他人,不過但古代「通姦罪」卻有貴賤階級之別,只有下層男性與上層女性通姦方為逆罪,反之不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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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綠窟潭」底有10幾具人骨骸。(圖/翻攝百度)

而位於岩前村的「綠窟潭」,專家曾在深潛勘探時,在水深約46公尺處,發現了10多具被鐵鍊鎖頸、捆手的人體骸骨,初步判斷都是在清末民初時期留下的,結合當地居民的說法,得知數百年來,「綠窟潭」一直是岩前村及周邊村莊李姓宗族,懲罰違反鄉規民約及封建族規之地,因此研判這些骸骨,均是被處以私刑「浸豬籠」而死去的。而根據岩前村的村民表示,過去如果村裡婦人不守婦道、男子犯下竊盜罪等,都有可能被鎖上鐵鍊,裝入竹編的「豬籠」沉潭斃命,又稱為叫「浸綠窟」,這也是當時最嚴厲的刑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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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陸廣東梅縣隆文鎮岩前村的「綠窟潭」。(圖/翻攝百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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