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訊/官司糾纏1年多!柯以柔掰了郭宗坤 勝訴獲賠40萬

娛樂中心/綜合報導

女星柯以柔與廚師尪郭宗坤2017年驚爆婚變,柯以柔抓包老公偷吃女員工,不滿婚姻遭到背叛堅持離婚,提起離婚訴訟後,至今已打了1年的時間,原本9月12日就要宣判結果,但因種種原因又延期,終於今(1)有了結果,士林地院家事庭判准離婚,郭宗坤要賠柯以柔40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柯以柔,郭宗坤(圖/翻攝自臉書)

▲郭宗坤和柯以柔官司纏1年終於離婚。(圖/翻攝自臉書)

柯以柔2011年和郭宗坤結婚後,育有3名子女,怎料原本幸福的婚姻一夕之間變調,2017年10月郭宗坤被抓包和女員工有染,柯以柔心碎之下於2018年2月訴請離婚,雙方為了孩子的監護權,前後多次調解破局,後來才在2018年10月首次開庭,不過卻一直被外界有「歹戲拖棚」的感覺。

▲郭宗坤遭起底是富二代。(圖/翻攝自柯以柔臉書)

▲郭宗坤2017年被抓包疑似和女員工有染。(圖/翻攝自臉書)

柯以柔離婚案原本將在9月12日宣判,然據《鏡週刊》報導,柯以柔疑似交不出實體證據,向法官透露郭宗坤曾因兩人吵架說過一句「我要離開了」,做為對方想離婚的依據、訴請法官判決離婚,但郭宗坤的律師認為,這只不過是一般夫妻吵架難免會有的詞句,無法被拿來當作離婚的依據,且郭宗坤也多次公開表明不願離婚。

▲柯以柔離婚心意已絕。(圖/翻攝自臉書)

疑似沒有實體證據讓這宗離婚官司卡關1年多,不過今(1)終於有了結果,士林地院家事法庭判准兩人離婚,法院認定郭宗坤曾和女員工出國,甚至有可能共處一室,客觀認為兩事件造成夫妻關係間傷害,因此認定兩人無法維持夫妻關係,判決離婚,另外因為這兩項事由,認為郭宗坤有責性較高,所以判決須賠償柯以柔40萬元,全案仍可上訴。(林呈育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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