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詹維耕/台北報導
時代力量立法院黨團108年10月2日 (三)15時召開消防法第27條之1修法之討論,現場計有消防員工作權益促進會及內政部消防署參與討論,並無「在台灣不進去民眾會罵」之說,內政部消防署嚴正表示,絕無此說法。並譴責如此惡意中傷,不只嚴重誤導民眾視聽,也深深打擊消防人員士氣。
▲台中勇消困火場碳化殉職。(圖/翻攝畫面)
當時會議過程,因講述高雄氣爆造成消防人員傷亡案例,內政部消防署發言意旨消防機關接獲報案,都會馳赴現場救災與救護,而不是任何火災現場皆應入室救援,因火場現場瞬息萬變,不宜以一概全。
▲台中勇消困火場碳化殉職。(圖/翻攝畫面)
敬鵬大火後,內政部消防署已修訂「消防機關火場指揮及搶救作業要點」規定,現場各級搶救人員應於救災安全之前提下,衡酌搶救目的與救災風險後,採取適當之搶救作為。意即由現場各級救災人員評估有風險時,可不入室搶救。
▲楊適瑋昨日才提出「為何要讓消防人員進入火場找火點」的疑問。(圖/翻攝自楊適瑋臉書)
33歲謝志雄及32歲張哲嘉遭坍塌建物壓住殉職,遺體相距15米皆已碳化,台中市消防局長曾進財表示,當時指揮官提醒小隊長,需注意還沒燃燒的一棟建物,不要讓火勢蔓延,也提醒要注意溫度。謝志雄與32歲張哲嘉帶著熱顯像儀進入火場,查看是否有火源,但到了凌晨3點時發現濃煙不斷竄出,似乎有延燒的跡象,多次用無線電聯絡他們離開火場,但兩人卻始終無回應。
消防員工作權益促進會理事長楊適瑋、在臉書發文表示,昨天他才跟消防署開會,針對「為何要讓消防人員進入火場找火點」提出疑問,現場長官則表示,「台灣就是要進去,因為如果不進去民眾會罵」。